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第35屆國際同濟日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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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
第35屆國際同濟日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為落實本會『照顧兒童、第一優先,關懷兒童、無遠弗屆』的社會服務工作目標,並配合世界總會推動一年一度的「國際同濟日」活動,全球同濟會同步舉辦社區服務活動,每一位會兄會姐只需要奉獻3小時志工服務,一天之內,全球各地同濟會即可貢獻超過3百萬個服務時數!無限的社會服務和無數的生命將因為有同濟會,而變得更美好。

二、指導單位: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

三、主辦單位: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全國16區

四、承辦單位:全國各區國際同濟會

五、活動時間: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星期日)

六、活動地點:各區所屬社區任何地點。

七、活動內容:
a.同濟志工日:全國同濟會在同一天舉辦社區服務工作。
b.防止全球暖化,做好環保工作:如淨山、自行車、健行…等保持生態環境,讓大自然生生不息。
c.園遊會活動:園遊會營利所得作為愛心捐款,幫助更多需要的人「那裡有需要就服務那裡」。

八、活動辦法:
1.由各區統籌各會就上列活動內容中任選其一,並提報總會該區
各會所選擇之社區服務方案。
2.請各區動員各會全體會員暨同濟家族,於98/4/5星期日當天上午9:00起,在所屬社區任何地點同步舉辦社區服務活動。
3.敦派同濟攝影記者為活動記錄、文字記者撰寫活動文章,投稿
同濟之聲。
4.結合新聞媒體記者及同濟記者宣傳,讓「同濟志工日」的社區服務活動透過傳播媒體報導,行銷同濟。
5.建議在總會網站開闢網頁平台展現各會在本次活動的成效。

九、獎勵辦法:
1.國際同濟日活動情況進行評比,全國各會分三區(北、中、南)各取六名及區組取三名
(另詳十一、評比辦法),由主委提供獎品或獎金給予獎勵。
2.每會動員20人以上參加者,可獲年度敘獎成績100分,有助於各會暨會長.秘書長.財務長榮獲特別傑出獎項。

十、其他說明:
1.本活動已列為全球重要活動,將送總會理監事會議討論通過,發動全國同步舉辦,建請各會暨會員全力配合完成此一有意義之公益社會服務活動。
2.建議總會將「同濟行銷」的各會、各區制作DM文件,配合本活動一併推動,以各區、各會所推動「同濟志工日」的活動內容,作DM設計的主題,並列入「同濟志工日」比評計分項目之一。

十一、評比辦法:
   組別:
北區--北市區+北一區+北二區+桃園區+花東區

中區--竹苖區+南投區+台中縣區+中A區+中B區+中C區

南區--彰A區+彰B區+雲林區+澎嘉南區+高屏區

A. 各區評比成積取:a.特別傑出區 1名
b.傑出區 1名
c.特優區 1名
B.各會評比成積取:a.特別傑出會 3名(北、中、南區各1名)
b.傑出會 6名(北、中、南區各2名)
c.特優會 9名(北、中、南區各3名)
C.評比項目:
   a.活動內容 ……………30分
b.參加人數 ……………25分
c.DM設計成效…………20分
d.文宣新聞宣導成效……15分
各會依評比成積取前六名敍獎,如同分時按上列a;b;c;d項遂一比對。
各區成積依該區各會所得積分累計之平均值取前三名。

D.評審委員將邀請前總會長、監事群及本委員會組成,並以抽籤方式分組評比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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