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認識狂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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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狂牛症

狂牛症學名BSE *羅德菲力普斯(Lord Philips)
狂牛病 - 克雅二氏病(CJD),

這兒沒有辯論,單純討論問題,
增進大家對這個 狂牛症BSE (Mad Cow Disease) 的認識。


幾個狂牛症的相關問題?

1. 請問什麼是狂牛症?

2. 牛肉煮熟後就好?

3. 請問狂牛症是經由什麼途徑傳染?感染後有辦法醫治嗎?

4. 請問狂牛症的症狀?成功醫治的比例有多少?死亡率有多少?

5. 請問如果美國牛這麼恐怖,美國人早就死光了,而且政府拍胸脯保證安全?

6. 請問我是不是不吃牛肉就好?

7. 如何完全避免感染?



有許多事是大家容易忽略的,
很多人只知美國牛事件吵很兇,
卻不認識狂牛症是什麼?

以下重點整理摘要如下:

1. 請問什麼是狂牛症?

它正式的名稱是“牛海綿狀腦病“,
俗稱“狂牛症“或“瘋牛症“,
在人類身上稱為“克雅二氏病“或簡稱“庫賈氏症“(CJD),
分為普通性和變異性,
普通性不可傳染且病發平均年齡65歲,
變異型透過食用傳染,平均病發年齡29歲。

目前確信是由變異性蛋白Prion所引起。


2. 牛肉煮熟後就好?

不,煮熟或冷凍皆無效,甚至高溫700度或放射線皆無法滅絕,化為灰燼後仍有感染性,若任意丟棄土壤也會感染。

被喻為“第二個愛滋病“或“人類最後的天譴“。


3. 請問狂牛症是經由什麼途徑傳染?感染後有辦法醫治嗎?

食用感染的肉品感染,目前完全無法醫治。

若混入絞肉中病發率甚至比食用內臟更高更危險,
且已感染的牛隻會藉由其他途徑感染其他牛隻,血液、飼料或菜刀之類的。


4. 請問狂牛症的症狀?成功醫治的比例有多少?死亡率有多少?

病發後死亡率100%,成功醫治比例是0,大約半年至一年死亡。

症狀類似於 “惡靈古堡“ 和 “毀滅倒數28天“ ,因1986~1993年間爆發狂牛症和騷羊症事件,所以殭屍電影裡的背景都設定在倫敦。

主要因為腦部海綿化導致急速失智,進而言語和行動能力失調。


5. 請問如果美國牛這麼恐怖,美國人早就死光了,而且政府拍胸脯保證安全?

目前爆發案例大多在歐洲尤其是英國,目前官方數據超過170起案例。

普通型患者有偶發性和遺傳性,但突變型是經感染的,容易被誤判為"阿茲海墨症"(俗稱老人痴呆症),而阿茲海墨症正是美國十大死因之一,美國地方的私人調查數據更是遠遠超過官方數據。

除此之外,大家都知道白人不太愛吃內臟,但台灣的內臟消耗量不但是亞洲第一、更是世界之冠,染病機率更高。

加上台灣人98%有染病基因更是雪上加霜,機率是美國人的720倍,而且我不知道什麼叫做“最嚴格的把關“,因為台灣只有一台檢役機器,也只能驗腦不能驗肉,更何況是抽樣調查,當時爆發役情的英國政府也是信誓旦旦拍胸脯保證。


6. 請問我是不是不吃牛肉就好?

錯,會經由輸血傳染,染病潛伏期目前確知為6年,部份實驗室宣稱10~20年,目前已經確定光是英國經過輸血感染的案例至少有4起,但如同上一題,台灣人機率更高上數百倍。

假設你動手術輸血,對方的好心可能會因為潛伏期導致你間接感染。

此外,若病牛作成飼料,將感染豬隻或其他家畜,到時恐怕爆發“瘋豬症“,後果更不堪設想,想想你食物中有多少豬肉吧。


7. 如何完全避免感染?

第一種方案,徹底吃素、完全避免輸血,換言之,不能吃肉,最好一輩子都不要出意外動手術。

第二種方案,拒絕美國牛、特別是牛內臟,這會造成毀滅性的後果。


相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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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轉貼:不願意面對的真相之美國牛雜篇

(一)揭發真相,認清事實

吃美國牛內臟的得病機率只有"百億分之幾"嗎?衛生署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算出吃美國牛內臟得到新庫賈氏症的機率為百億分之1.5。然而,其計算機率所根據的統計數據---美國只有三頭病牛---卻是錯的,因為美國農業部使用的統計方法根本違反了基本統計學原理。

以日本為例,從他們發現狂牛症病牛後就對境內牛隻進行全面普查。然而,事實上,美國農業部從未對美國牛進行全面普查,連隨機抽樣調查都沒有,而是只檢查由業者自行認定與採樣的疑似有問題牛隻。其假設是,假如他們在這些牛隻身上找不到狂牛症,那就更不可能在其它牛隻身上找到狂牛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狂牛症諮詢委員會會議紀錄,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ac/06/transcripts/1006-4240t1.htm)

但這樣的假設極不恰當。例如,假設疑似問題牛隻共有八十萬頭,其罹病機率是百萬分之一,而看似健康牛隻共有二千萬頭,其罹病機率是二百萬分之一,則疑似問題牛隻罹病的期望值是0.8頭,而看似健康牛隻的罹病期望值卻是10頭。換句話說,如此一來,即使對全體疑似問題牛隻進行普查,也不見得能找到病牛,但在此同時卻極可能還有10頭病牛沒有被發現。至於,疑似問題牛隻數量與看似健康牛隻數量相比,真有那麼懸殊嗎?的確很懸殊,因為感染狂牛症的病牛必須等到兩三歲大時,才可能會開始出現症狀,然而牛隻們卻沒什麼機會長到那麼大。「比較年輕的牛隻是會被傳染而且具有傳染力的,然而牠們在開始出現症狀前就會被宰殺供人類食用了。...換句話說,美國沒有發現其它狂牛病牛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我們美國人已經吃掉所有的證據了。」(Greger, 2003, http://www.organicconsumers.org/madcow/greger123103a.cfm)

事實上,美國發現的第一頭狂牛症病牛,就是一隻看似健康的牛。根據美國的新聞報導,牧場工作人員David Louthan表示,那是頭"perfectly good walking cow",之所以會被送去檢測,「完全是巧合」(just a fluke):當他發現那頭牛被誤送到拖車上時,因為趕著下班,懶得再把牠帶出來,就直接用槍把牠殺了,所以這頭牛才會陰錯陽差地被送去檢測。後來這位員工由於害怕自己染上狂牛症,因此到處寫信告知此件事情的真相,結果沒多久就被牧場解雇了,USDA(美國農業部)人員還到他家門口守候,甚至有配槍的USDA人員把他帶到車上質問「你到底想怎樣?」(What do you want?)(2004年2月6日,http://www.msnbc.msn.com/id/4198248)

另有一種說法認為「至今沒有任何人或任何案例,因為食用美國牛肉而得狂牛症」(參閱http://www.udn.com/2009/10/28/NEWS/NATIONAL/NATS6/5218491.shtml)然而,這是事實嗎?

請參閱"First North American death of Mad Cow disease reported"(http://www.mapcruzin.com/news/rtk080802c.htm)一文。該文作者是加拿大人,講的是剛好發生在他家附近的北美洲第一位被提報的狂牛症致死病例(人)的故事。這個病例在過世好幾個月後相關的新聞才爆發開來。由於這個病例是在過世之後才被檢驗出死於vCJD(新庫賈氏症或人類海綿狀腦症),但是當初用來醫治此病例的內試鏡後來也被用在其他七十幾位病患身上。由於vCJD會經由輸血傳染,醫院害怕將來被這些無辜的病患控告醫療疏失,因此主動通知這些病患相關的風險,整件事情才爆發開來。

或許您會說這是發生在加拿大的故事,與美國有什麼關係嗎?有的,因為美國也是一樣,並沒有強制規定醫師與醫院一定要提報疑似的病例。「美國疾病管制局並沒有實施全國性的規範來要求醫師與醫院提報此病的病例。」(Steve Mitchell, 2003, http://www.rense.com/general47/spor.htm)

另外,請看看美國第一位因狂牛症致死的病患的相關新聞報導,如下列網址:http://edition.cnn.com/2004/HEALTH/06/21/madcow.patient/

這位小姐於2004年過世時,正值25歲的花樣年華。她於1979年出生於英國,於1992年移居到美國,於2002年四月被診斷出疑似罹患vCJD。在那之前,她已吃了大約10年的美國牛肉了。

當然您也可以說她不是因為吃美國牛致死的,而是因為吃英國牛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因果關係要如何推論,那是您個人的自由。但我只相信客觀的事實:她死於vCJD,而她吃了大約十年的美國牛肉。

附註:vCJD潛伏期為7年以上,可參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頁,網址為http://www.tlri.gov.tw/Info/News_Detail.asp?RID=12449

(二)破除迷思,拒絕美牛

對於自由民主的政治體制來說,制定各項法規的基本精神必須以保障個人人身自由為原則,然而,若個人自由會影響到他人的自由,就必須予以限制。簡單地說,亦即,個人自由必須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

日常生活中有太多不好的東西會對人產生負面影響,公權力不可能全面介入干涉個人的私生活,除非此個人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例如,喜歡熬夜作息不正常或不喜歡吃蔬菜等等生活習慣也會致癌,但民主政府不會立法禁止熬夜,也不會規定每人每日一定要吃五蔬果否則要罰款等等,因為這些行為不會影響到其他人,除非熬夜不睡時製造噪音影響到別人安寧。

在此共識之下,我們便可就下列事物逐一探討:
1. 檳榔:個人嗜吃檳榔會導致口腔癌,但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因此公權力不介入。
2. 酒:個人酗酒除了傷身外,酒後開車會造成公共危險,因此明令禁止並取締,有些國家甚至禁止在室外公共場合喝酒,例如澳洲。
3. 香菸:個人抽煙除了傷身外,二手煙對旁人的毒害更嚴重,因此我國已明令禁止在公共場合抽煙。
4. 牛肉:個人嗜吃牛肉(紅肉)可能會增加罹癌的風險,但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因此公權力不應介入也沒有介入。
5. 美國牛絞肉:個人嗜吃美國牛絞肉具有罹患狂牛症的風險,然而狂牛症變性蛋白已被證實會經由輸血傳染,而且美國牛肉與其他牛肉無法輕易分辨,牛絞肉更可能混入其他食品加工品(例如火腿、貢丸、素料等),使所有國人皆暴露在狂牛症的風險之中,那麼,公權力應不應該介入呢?

美國牛的情況,若真要以菸酒來作比喻的話,那就好比是某一特定品牌所出產的酒,有一定的比率有問題,喝了可能會死人(例如在某種機率下會混到工業酒精),而且也確實有人因此喪命。那麼,在該品牌無法保證也無法做到百分百安全的情況下,我們會允許其在市面上販售嗎?當然,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做到絕對百分之百安全。但是,一個有理智的人會想辦法提高自己吃的東西的安全機率。如果我們已知紐、澳等國的牛肉甚至台灣牛的牛肉的安全機率比較高時,何以要讓自己屈就於比較不安心的食物?

即使台灣人吃美國牛得此病的機率低到微乎其微,那麼台灣牛得此病的機率呢?我們真能信任台灣的畜牧業者不會有人拿美國牛雜肉骨粉來餵食牛隻?我們真能信任台灣的飼料業者不會有人拿美國牛雜肉骨粉來混入飼料之中?吃了之後,反正潛伏期很久,又不像急性腸胃炎可以馬上被人發現?因此有太多的環節可能出問題。台灣的執法效率、敬業精神、職業道德、飲食文化、甚至人種基因,都與歐美不同。等台灣牛也淪陷了之後,我們就不用為了美國牛在這邊爭辯了。

至於台美利益交換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對美貿易的順差就已經很多,那麼有必要退讓以獲得什麼更進一步的利益呢?就貿易上的利益來說,頂多是某些對美出口商藉此可減少關稅等相關出口成本,那麼,除了這些出口商,以及有買相關公司股票的人以外,其他人能得到什麼利益?即使相關公司的員工,也不見會因為大老闆賺更多錢而跟著加薪,其他普羅大眾就更不用說了。另外,若將此歸因於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範,那就更說不通了。中國、紐西蘭、澳洲等其他國家也有加入WTO,但卻可以堅守自己的主權,拒絕開放美國牛絞肉進口。

話再說回來,除了全面的食品安全疑慮(除非有人此後絕不再吃任何"加工食品")與輸血安全疑慮(除非有人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別人輸的血)之外,我們為了讓這些大老闆們賺更多錢,還要付出什麼代價?麥當勞等大型連鎖速食店的酸油事件,造成了多少清白的小店家(例如炸雞排、鹽酥雞、臭豆腐等)生意跟著一落千丈?更前一陣子的中國毒奶事件,造成多少清白的麵包店跟著倒閉關門?這就是為什麼這次國內有那麼多牛肉相關商家或產業公會急著建立自己的認證方式以撇清關係,但開放有疑慮的美國牛絞肉與內臟進口後,這些商家生意難保不會受到波及。

政府本就不該為了發展經濟而犧牲民眾安全,更何況如果並不見得有利於全民的經濟發展呢?

(本文作者放棄一切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歡迎任意使用或轉錄,不用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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