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第36屆E化講習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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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第36屆E化講習實施辦法

說  明:
1. 配合總會網路資訊E化推廣訂定實施辦法
2. 統一各區會實施E化講習規則方式
3. 提升講師及會員E化水準,強化資訊應用能力
4. 落實同濟會E化資訊之推展

辦  法:
1. 發文:分會於舉辦E化講習前一個月,最遲10天前發文總會
2. 申請:由總會協調指派或分會於事前與講師協調好告知總會
3. 講師:必需是總會講習通過並聘任的E化講師,方予敍分
4. 場地:必需是電腦教室或是有投影設備之場所,方予敍分
5. 講題:由委員會公佈年度講題;若自選講題,需事先向總會及委員會報備說明
6. 時間:講習時間至少一個小時
7. 人數:若由區主辦,每會至少需派5人或以上,方予敍分
8. 教具:若非電腦教室,講師需準備簡報教材或書面講義資料
9.  敍分:講師、場地、講習時間及講題均符合以上規定,每場敍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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